2017年江苏省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第一号通告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文章来源:江苏省职教学会发布时间:2017-11-15浏览次数:1971

励在校学生多种形式开展创业活动,允许未在工商、民政等部门注册项目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在校学生组比赛,但参赛项目必须是实际运营三个月以上项目,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学校加盖公章证明,项目运营流水帐目记录、线上交易记录、运营实景视频等),未提供证明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提交,逾期未提交者取消参赛资格。    

特此通告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江苏省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组委会 

2017年11月15日